1.發展概況
1985年以來,我國博士後事業從無到有,各方面的工作不斷發展,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績。大體來講,博士後事業發展經曆了三個發展階段。
創立階段(1985年~1988年)。1985年由原國家科委牽頭,組成了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統一組織和協調全國博士後工作。此後,國家科委先後下發了《關于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請辦法的通知》(1985年8月)、《博士後研究人員管理工作暫行規定》(1986年3月)、《國家博士後科學基金試行條例》(1986年11月)和《博士後經費管理使用暫行規定》(1987年4月)等文件。為了給博士後研究人員創造較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會同教育部、人事部、公安部、商業部等,就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其配偶和子女戶籍管理、勞動人事關系、住房、上學、工資、職稱評審等一系列問題做出了明确規定。這些政策與規定,初步構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博士後制度的基本框架。
穩步發展階段(1988年~1998年)。1988年後,博士後工作劃轉國家人事部負責。在各有關方面的積極支持和配合下,博士後工作穩步發展,規模不斷擴大。1985年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首批批準在72個單位設立了102個博士後流動站,這些流動站大多集中在理科。此後,又陸續進行了三次較大規模的設站工作,設站學科從理科逐步擴展到理、工、農、醫、哲、法、文、教育、經濟、曆史、軍事、管理等十二大學科門類的78個一級學科,設立流動站總數達到近800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流動站工作網絡。1990年開始進行了國家、地方、設站單位三級管理改革試點,逐步下放管理權限,在保證博士後質量的前提下,相繼出台了一些促進博士後事業發展的改革措施,使博士後招收和管理方式、投資渠道逐漸多樣化。為促進産學研結合,加速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1994年決定在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越來越多的博士後研究人員走入企業,成為博士後事業新的生長點。自1988年以來,招收博士後人數迅速增加,平均每年增長約23%,到1998年底,每年招收人數達2000多人。随着博士後規模的擴大,博士後工作在科技、教育、人才培養等方面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提高階段(1998年至今)。我國的博士後制度是改革開放的産物,是在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初期逐步創立起來的,其制度框架中難免帶有許多傳統體制的痕迹。自1998年以來,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通過大量調查研究工作,為适應市場經濟條件下主體多元化、需求多樣化的要求,明确提出了要通過進一步改革創新,建立起政府宏觀調控、分級分類管理、運轉高效靈活、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博士後管理體制的任務。2001年召開了全國博士後工作會議,制定了《博士後工作“十五”規劃》,重新修改頒布了《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并進一步制定了《博士後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目前,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推動博士後事業不斷持續發展的潮流正在興起。
2.博士後制度實施的主要特點
1、國家主導、大力推動。
由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我國博士後制度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順應改革開放的大潮,自上而下、在國家主導下建立并推行的。開始,小平同志就大力倡導和支持,并對實行博士後制度的目的、意義、發展方向以及具體措施都做了明确批示。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博士後事業發展,為做好博士後工作做了重要批示,江澤民總書記等十幾位黨和國家領導人還為博士後制度親筆題詞,這在我國人事工作曆史上是沒有過的。為使博士後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成立了由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關部門領導和著名科學家組成的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制定規劃和宏觀政策并協調有關工作。政府主管部門(現為人事部)統籌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密切配合,不斷研究解決博士後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形成了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協調推動的良好局面,有效地推進了博士後事業的發展。這是我國博士後制度在短短十幾年内取得快速發展、迅速形成規模的重要原因。
2、體系獨立,統一規劃與管理。
我國博士後事業的每一步發展,都是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進程相一緻、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适應的。我們在國家整體發展的大局下,謀劃博士後事業發展的戰略。在設立流動站時,設站單位和專業都是根據國家經濟、科技、教育以及國防事業發展的要求而确定的;博士後招收數量是與研究生教育和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相适應的;企業博士後工作的産生和發展,更是根據産學研相結合、科技與經濟建設相結合的需要,着力克服長期以來圍繞我國的研究與應用兩張皮的弊端,提高企業的創新水平。與此同時,為推行博士後制度,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并制定了一整套優惠政策。這些特殊措施與優惠政策,為博士後研究人員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規範了選拔、培養和使用的各個管理環節;保證了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合理流動,使其從進站到出站得以暢通無阻。這些措施與優惠政策,實際上突破了舊的人事、科技、教育、戶籍管理等制度的一些束縛,使博士後的管理相對獨立、自成體系,開辟了高級人才培養、使用和流動的一條“綠色通道”。
3、不斷增加國家财政投入,引導和調動社會廣泛參與。
根據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随着博士後發展規模的擴大,不斷增加國家财政投入,是博士後事業發展的基本保證。現在國家财政對博士後工作的投入主要有三類:(1)每年為博士後研究人員撥發博士後日常經費,現經費标準從初期的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0元;(2)設立博士後科學基金,專門擇優資助部分博士後研究人員創新性科研工作;(3)撥款建造博士後公寓,“七五”、“八五”期間建造了3750套(國家投資3000萬元),“九五”期間再建2000套(國家投資2億元)。
除國家财政投入外,全國博管會還适時制定一些鼓勵政策,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使各地區、部門、設站單位、企業都成為投資者,形成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目前,在直接投入博士後事業的經費中,各級地方政府、部門、設站單位與企業的投入已超過50%。在招收方式上,由國家資助招收,發展到自籌經費招收、依托項目招收、企業招收等多種形式。許多地方、部門和單位,也設立了多種形式的博士後科學基金,建造了上千套博士後公寓。可以說,沒有國家财政投入和社會的直接參與,在我國形成這樣一個全新的培養和使用高層次人才的制度是不可能的。
4、堅持“吸引、培養、使用”和“産、學、研”兩個三結合。
博士後制度不同于一般的教育或科研工作制度。小平同志早在1984年就将博士後制度高度概括為“培養和使用相結合,在使用中培養,在培養和使用中發現更高級人才”。十幾年的曆程證明,我國博士後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凝聚和吸引人才,在使用中培養人才,把人才的培養和使用結合起來。通過設立并建設好一批高水平的流動站和工作站,築巢引鳳,把海外留學博士和國内優秀博士引導、調配到國家建設最需要的地方,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通過增加投入、加強培養,使得博士後研究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得到鍛煉成長。
在博士後研究工作中,注意引導其承擔和參與國家重大科研項目,鼓勵一部分有條件的人員走入企業。當前,企業博士後的發展,初步形成了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機制,使生産、科研緊密聯系,使人才培養、科研開發,成果轉化、企業技術進步等融為一個整體。堅持兩個三結合,使博士後事業擁有了廣闊的發展前景。